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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本頁整理台北市私立實力建築土木及都市短期補習班之線上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供您於網站頁腳直接查閱完整條款內容。

實力線上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

本線上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由學生(以下簡稱甲方)與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乙方)共同約定。甲方使用乙方於網站或移動裝置平台所提供之教學、評量及相關服務時,雙方權利義務均依本契約辦理。

第 一 條 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基本資料

  1. 甲方已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超過 5 日以上。
  2. 甲方於本平台經下列程序與乙方成功締約者,個人資料及已購課程清單詳細皆載明於會員頁面。
  3. 台北市私立實力建築土木及都市短期補習班。
    設立代表人姓名:蔡晴米
    聯絡電話:土木部 (02)2382-0353,建築部 (02)2389-5523
    電子郵件:土木部 service@shili-class.com.tw,建築部 shiliarch.taipei@gmail.com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 65 號 10 樓
    統一編號:15752555

第 二 條 本服務內容

  1.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網站。
  2.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備考土木、建築、都市計畫、室內設計相關考試之會員。
  3.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依會員購買課程內容而定。
  4.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及贈送之教學課程數量,依甲方會員頁面已購課程清單所載。

第 三 條 設備規格

  1. 為締造甲方使用本服務之良好體驗,甲方的電腦或手機應具備課程頁面建議及下表所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若甲方的設備暫無法滿足前述基本規格及要求,可能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 作業系統:電腦 / Windows 10、Mac OS 10.13;手機 / iOS 14、Android 7
    • 瀏覽器:Chrome 75、Firefox 68、Edge 110、Safari 12
    • 網路速度:至少 10Mbps 以上
  2. 甲方連結乙方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乙方所提供者外,應由甲方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甲方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甲方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3. 若乙方未事先告知如第三條第 1 項之約定,致甲方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甲方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第 四 條 契約之成立生效

  1. 甲方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服務者,於乙方所指定之網頁上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訂單;訂單成立後,乙方將於甲方付款後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甲方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甲方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生效。
  2. 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成立。

第 五 條 法定代理人

  1. 若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本契約之訂定應經甲方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應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
  2.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乙方不得據以要求甲方的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3. 限制行為能力人於訂立本契約條款前,應主動告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第 六 條 課程提供與服務期間

甲方於收受乙方提供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之次日起(以下稱「起算日」),乙方依課程所屬部門及方案性質,授權甲方於以下期間及條件內使用本服務。

一、土木課程(計時制)

  1. 甲方得於各課程所定之使用期間內,依課程公告之可使用總時數使用本服務之內容;實際使用時數以乙方系統紀錄為準。
  2. 乙方應於課程頁或課程購買頁面明示可用時數、時數計算方式(含暫停、中斷、快轉等情形之計算方式)及甲方查詢剩餘時數之方法。
  3. 各課程之使用期間如下:
    • 精要班/精修班:使用期間為一百八十日。
    • 題庫班/題型班:使用期間為九十日。
  4. 前開使用期間及時數規則,如各課程另有公告或特別約定者,依該公告或約定之內容為準。

二、建築課程(定期制)

  1. 甲方自起算日起,依課程公告或購買確認資料所載之期間享有使用權,各課程之使用期間如下:
    • 專修班:使用期間為七百三十日。
    • 入門班:使用期間為三十六十五日。
  2. 甲方於前項期間內,得不計次數且每次不計時間使用本服務之內容。
  3. 各課程如另有不同使用期間或特別約定,依該公告或約定之內容為準。

三、其他規定

乙方得視課程內容、技術調整或法令規定之需要,另行公告使用期間或相關限制。

本條所定使用期間屆滿後,乙方得終止甲方之服務使用權,相關紀錄與資料依乙方系統保存辦理。

四、其他

當課程(或所購買包括但不限於圖片、文字、影像、聲音等內容,以下簡稱「內容」)處於可供使用狀態,甲方藉由行動裝置開始下載該內容,或開始瀏覽課程影片、內容,即視為課程(內容)已交付。此外,當甲方於依本契約合法購買本課程(內容)後,於未違反本契約或相關法規規定之前提下,乙方將持續提供本平台之服務。

第 七 條 擔保授權

  1. 乙方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甲方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2. 乙方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甲方無法繼續使用者,乙方將賠償甲方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類似課程或全額退還該課程甲方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3. 未經乙方事前之書面同意,嚴格禁止甲方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讓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您的會員帳號、分享串流、公開放映或轉售課程兌換券、折價券等。

第 八 條 授權使用費

  1.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已購內容清單所記載。
  2. 乙方得以優惠價格提供甲方自由決定是否加價購買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
  3. 甲方依前項優惠方式加購之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與主商品(主課程)屬同一交易組合。主商品契約終止、解除或退費時,加購商品或課程之契約亦同時終止、解除或退費,並依本契約退費規定一併辦理。
  4. 乙方得視實際情況調整優惠方案內容、加購價格或提供期間,惟不得影響甲方已完成交易之權益。

第 九 條 付費方式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為一次全部繳納。

第 十 條 授權使用原則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甲方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乙方並得於發現下列情事時通知甲方立即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

  1. 甲方蓄意散布干擾本平台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或對於本平台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之行為等。
  2. 甲方在本平台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3. 於前項情形及第七條第 3 項、第十一條第 7 項等情形者,乙方有權自行認定並立即停止傳輸(下架)任何前述內容並採取相應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暫停甲方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除該內容或保存有關記錄等。
  4. 甲方利用本平台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乙方通知甲方限期 3 日改正而屆期未改正或無法改正者,乙方得通知甲方立即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
  5. 乙方依本條第 1 項、第 2 項及第 3 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準用第十七條之規定。

第 十一 條 消費者之義務

  1. 甲方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給付之義務。
  2. 甲方有妥善保管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3. 甲方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4. 甲方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乙方請求更正。如因甲方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甲方自行負責。
  5. 甲方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的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6. 甲方應為其使會員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7. 甲方不得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以本平台以外之方式下載或使用本服務。
  8. 甲方於本同意書有效期間內或終止後,均不得有任何惡意損害乙方商譽之行為。

第 十二 條 資料保護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作不當利用,其法律效果,依相關法律辦理。
  2. 當甲方考試上榜時,甲方同意乙方刊登其榜單,但不得包含詳細地址、電話及身分證字號。
  3. 甲方使用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平台之行為,推定為甲方的行為。
  4. 若甲方發現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時,應立即通知乙方。經甲方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甲方將立即暫停該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乙方更換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

第 十三 條 服務品質

  1. 乙方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2. 乙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立即於 48 小時內更正或修復之。
  3. 甲方明白乙方平台上之課程由各授課老師提供,乙方盡力要求老師們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之正確性,經甲方通知知悉課程或教材內容可能有錯誤,乙方將協助甲方與授課老師確認內容,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 5 個工作日內完成與授課老師之初步確認。
  4. 甲方使用本服務時,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 3 次以上,經甲方立即通知且乙方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甲方得通知乙方逕行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拒絕,乙方並應準用第十七條返還甲方本服務授權使用費。
  5. 甲方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乙方所合作之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乙方將立即更正或修復之。
  6. 乙方不保證以下事項:
    • 本服務將符合甲方的特定要求。
    • 於乙方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它課程將符合甲方的期望,對此是否使用本服務應由甲方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

第 十四 條 暫停服務之處理

  1. 乙方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2. 乙方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 7 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第 十五 條 契約之變更

  1.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 30 日前於本平台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2. 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乙方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3. 甲方不同意第 1 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乙方主張終止契約。乙方應準用第十七條約定返還您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第 十六 條 終止契約與退費

依據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九條規定,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規定辦理退費,相關退費規定將與收據以電子文件傳送至甲方信箱。

第 十七 條 申訴權利

甲方對於乙方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乙方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乙方之營業處所向乙方提出申訴,乙方應自接獲甲方申訴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妥適處理之。

第 十八 條 契約之附件

  1. 有關本契約之附件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2. 前項附件之內容,如有與本契約條款內容相牴觸者,應為有利於甲方之適用。
  3. 本契約成立時,乙方會將本契約及相關附件,提供甲方下載、列印儲存。

第 十九 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